金庸
《明报月刊》一九九三年六月刊出查良镛先生《北国初春有所思》一文,其中有律诗《参草有感》四首。现应读者要求,查先生为四首诗略做补充注解。
——编者
《参草有感》四首
南来白手少年行[1],立业香江乐太平[2]。
旦夕毁誉何足道,百年成败[3]事非轻。
聆君国士宣精辟,策我庸驽竭愚诚。
风雨同舟当协力,敢辞犯难惜微名?[4]
京深滇闽涉关山[5],句酌字斟愧拙艰。
五载商略添白发,千里相从减朱颜[6]。
论政对酒常忧国,语笑布棋偶偷闲[7]。
钱费包张俱逝谢[8],手抚成法泪潸潸。
法无定法法治难,夕改朝令累卵危[9]。
一字千金筹善法[10],三番四复问良规[11]。
难言句句兼珠玉,切望条条奠固基。
叫号长街烧草案[12],苦心太息少人知。
急跃狂冲抢险滩,功成一蹴古来难。
任重道远乾坤大,循序渐进天地宽[13]。
当念万家系苦乐,忍由百姓耐饥寒?
哗众取宠浑闲事,中夜抚心可自安?
作者注:本文在《明报月刊》发表后,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其中对四首诗的若干含义要求说明,兹称作解释。我对旧体诗全无素养,本来应当藏拙,但四首律诗非计工拙,而系以简短文字述说参加起草《基本法》工作之心情,姑仍存之。
[注释]
[1]我于一九四八年来港,当时二十四岁,友人均称之为“小查”。黄永玉、罗孚等旧交至今不改称呼。我来港时真的身无分文,在飞机上向邻座之香港《国民日报》潘社长借港币十元过海及乘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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