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礼拜日之后的每一天,迟榕无时无刻不心怀期待。
等着她的惊喜有太多。
她与阿爹已数年未见,约莫有三四年之久,说不想念,定是假话。
而另一份期待,则是那一支成双成对的钢笔。
迟榕没有练字的习惯,但那支钢笔却能算的上是意义非凡。
照工匠所说来看,这钢笔是大有来头的。似是故人来往又有新人,缘分兜兜转转,从吴父那里终于落回吴清之的身上。
其实,迟榕还有些难以启齿的心思寄于钢笔之上,那便是她终于有了一件与吴清之心心相映的信物。
无论东西方爱情故事,恋爱的对象哪里会没有定情信物呢。
西厢记里崔莺莺送的是鸳鸯枕,实在是大胆!相比之下,吴清之送她钢笔,着实照顾她的情绪。
于是这些天来,迟榕皆是勤勤恳恳的上学读书,不开小差不琢磨麻将,作业认真写,门门得的都是“优”。
迟榕心想着,这样一来,吴清之便能省了心,她阿爹回国后见她有所长进,也定要夸她一夸。
一日晚间,蒋孟光带着弟弟来吴公馆吃饭,但见迟榕正捧着英文课本温书,二人无不感到惊讶。
“吴清,你家那位……怎么还看起书来了?”蒋兴光忍不住开口问道。
吴清之正忙于手中的账簿,只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
蒋孟光遂接嘴道:“咳,这有什么的,年纪到了,自然乖了呗,谁家小孩没个叛逆期。”
此话一出,吴清之忽抬起头来,直勾勾的盯住蒋孟光:“孟光,近来你的嘴是越来越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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