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迪完全能理解,她自己打开葫芦酒时都有点忍不住诱惑。
也幸亏她喝过几次,知道它的味道,算是有抗性。
温迪守着葫芦酒,开始进行虫子点杀,先是一条条蜥蜴,后面又来了一群群白蚁。对付这群白蚁,用军刀就不合适了,但温迪还有靴子,她可以踩,温迪追着白蚁群,大大方方地一片片踩死,终于一雪前耻。当然,要没有开这一葫芦酒,她还真没这么大胆子敢踩死白蚁群,别以为人大白蚁小,就可以以大欺小,如果她上次被追杀时选择转身跟白蚁对拼,就算她能踩死几百只白蚁,会有几千只,更多只白蚁顺着她落下的脚、腿、一路往上爬满她全身,把她啃成一副骨架。
嘿,人骨漠的骨架一个个都这么干净,想必真的有白蚁群的“功劳”。
她现在敢踩死它们,不是作,是因为它们已经彻底被葫芦酒的香气迷惑,眼里只有葫芦酒,根本没有她这个大活人。
温迪守着一葫芦酒,以一当万,将所有来犯的虫子全部诛杀。
完美battle!
她看了看周围,啧啧啧……满地虫尸,要多惨有多惨。温迪也有耐心,干脆沿着这些虫子尸体走了一遍,用脚踢沙子将这些虫尸掩埋,尽可能地减小它们的气味影响。虽然她的鼻子闻不出这些虫尸有什么气味,但指不定沙漠里的动物,虫子,会有比她更敏锐的嗅觉。就算这气味真飘出去了,这些掩埋的尸体数量应该比她更让人感兴趣。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Edge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ehebook.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