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入乡随俗,回了国当然是按国内的规矩走。”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我订的是中午十一点四十的位置,现在过去正好,咱们走吧。”
莫知义点头,与他并排而行。
在转眼间他突然明白了这人为什么上午会问他穿什么颜色的外套。
草绿和酒红在华国这儿是不相配的颜色,可是在西方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一对儿。
他俩没穿一样的情侣装,只是颜色的搭调就能自动隔绝于其他人群,实在是好聪明。
“如磨先生,你有学过服装设计吗?”
林不琢正紧急翻阅大脑库存,想要营造一个话题时,对方已经递过来了。
只是这个话题...
“没有,但是我从小就喜欢色彩搭配,也爱瞎看杂志,做各种尝试。”
莫知义一直看着他,自然是没错过他不自觉地摸了下鼻子的动作。
心理学上管这样的动作叫匹诺曹效应,说是人在说谎时往往都会如此掩饰。
“难怪了,你今天的外套颜色特别好看,让海市的十一月看起来还是生机勃勃的。”
莫知义自己不觉得,林不琢却在心里闷闷乐了好几声。
这话说得,完全就是英式small talk加华式小学生作文好词好句的融合,谁家好人说话这么文邹邹的啊?
“难道我的绒衫和裤子就不好看了吗莫先生?”
他自以为俏皮地眨了眨眼,可在莫知义看来就像是傲娇的炸毛小猫藏满威胁的眯眼。
好像在说“我就这么一个优点吗?难道我不是从头到脚都很完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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