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是洗得发黄的蚊帐,盖在身上的是印着大花的艳红色薄被,墙上贴的是卷边旧报纸,身上穿着的是粗布破褂子……
在后世,这样的房间要是发上网分分钟都能筹得几十万善款,但是在这个年代却遍地都是,几乎每家每户都长这样。
苍天!没必要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吧?虽然她梁清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走在潮流最前端,但是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穿书大队实在没必要拉上她!
是的,没错,她穿书了,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成了书中跟她同名同姓的女炮灰,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只是一个刚出现没几章就下线,专门用来衬托女主善良能干的花瓶工具人。
原主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没什么本事却仗着一张漂亮脸蛋自恃傲气,身为农村人却瞧不上农村人,非要一门心思成为城里人。
但出生决定了出身,前十几年都这么过了,她便想着用嫁人来改变命运,长得丑的还不要,只要长得帅的。
如此一来,村里刚来没多久的俊气斯文知青也就是书中的男主就成了她的首选。
硬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了大半年,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昨天晚上更是趁着自己二哥结婚宴请全村的机会,想要把男主灌醉,从而生米煮成熟饭,顺利成事。
结果没想到男主因为担心生病的女主提前离场了,而原主为了壮胆,喝了好几杯白酒,最后醉得稀里糊涂跟村里的二流子滚了草垛子,第二天被村里人抓了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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