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获,华思收起她的碗,明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小肩膀被拍了拍,华思转头,一个带着高原红的大脸,鼻子下还流着俩面条:“我要加入小华门。”
小华门终于壮大了。华思收了门内大执事兼任小跟班的孟义两刀钱。没错,高原红就是孟义。
华思和孟义,年少无知的时候是认识的。那时候的孟义,还是一个会爬狗洞没人管的落魄宗室。
人生,总有那么几件朗朗上口的传奇。华思也不例外。
就比如,她和孟义那上房揭瓦,上树掏蛋的友谊,整整三年有余。
伊犁,那是华思过上普通人生活,待的最久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孟义来告诉她:“我要去过我该有的生活了。对不起,同生共死的金兰之言,是儿时的无知,你忘记吧。”
“为什么?你过你的生活,金兰之誓为什么要忘记?”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孟义甩开华思抓上来的手,“你觉得一个皇亲贵族会有一个乞丐朋友?”
“可是,我不是一个乞丐啊?”
“你和乞丐没什么两样,拿着碗就会有人丢钱的那种。实话告诉你,我跟你玩,想想就丢人。”
华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么的打击。她觉得她可以甩头就走,留下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但是,华思没有。毕竟孟义陪伴了她一年,那是她第一个朋友。
华思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为她出手。
华思从来没有让孟义知道,在她的身边有多少刺客在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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