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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迷恋他,但是也称得上喜欢。如果不喜欢,我想我不会再见他。

“这边,陈铭。”他提高点声音叫我,招手的样子像个痴情的情人。

我走过去,他的变化不大。

“你喜欢的奶茶。像个女孩子一样,喜欢喝这种玩意儿。”

“其实,喝咖啡也可以的。”

他笑,含义不明。

仿佛是在观察我,我们彼此沈默了好长一段时间。他起身问我想吃什麽,我想了想,说吃日本菜吧。对林晓军我从不客气,因为跟他客气没有用。他太精明,把我看得玲珑剔透的。

吃饭的时候他随意的问了问学习和生活,只字不提感情上的纷争。

和这样的男人吃饭,怎麽能不愉快。

末了,他问我,“今晚还回去吗?”

“不了。”

既然来了,我怎麽好就跟他吃个饭又赶回学校去睡觉。而且,见到他,我心情的确很好。舒服。一直压抑著的情绪仿佛找到了个出口,我又怎麽能背道而驰。我不知道他今天究竟想跟我做些什麽,但是我不会去问。一切顺其自然就好,我知道他不会勉强我。而且他还要在北京呆上十天半个月的,想来他今天不一定就要做全套。

也算是久别重逢了,说的话自然比平时要多,我稍微喝点了清酒,没有醉,可是身体感觉很亢奋。看到他神采奕奕的谈笑风生,我一瞬间想起宋子晾来。要是有一天能和他这样吃饭聊天,余愿足已。但是人又总是贪婪的,我清楚如果自己有一天能得到他,我绝对不会甘心只与他吃吃饭聊聊天。我记得伍世辛以前跟我们侃泡妞的事儿时说,如果你想搞一个女人想了一年,你终於搞了她,那麽你就会进而想跟她谈个恋爱,但是在你没搞到她之前,这种想跟她长长久久的愿望就显得遥远而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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