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帅哥,长发飘逸,面容俊朗,十足的南韩脑残奶油小生形象。
尤其是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就像乳白色的锦缎那样,让女人看了都会嫉妒的要发狂,恨不得用砂纸狠狠打磨一遍:你一个臭男人,皮肤这么好,还让我们女人怎么活啊?
方圆其实也无比讨厌自己这身‘娘炮肉’,不过既然卡秋莎喜欢,他也就懒得拿砂纸打磨了。
左肩下那朵彼岸花,方圆才不去管,只是从镜子里看向了后背。
记忆回复后,他才想起后背曾经被九幽王给打过一拳,留下了一个黑色印记,就像附骨之蛆那样恶心。
现在,那个黑色印记却没有一丁点了。
看来,他在遭遇大难时,身体里的尸毒,也已经消失了。
想想也是,现在最先进的医疗器材检查下,他还是个没有任何生命迹象、除了脚底板全身都刀枪不入的人,区区一点尸毒的消失,又算得了啥啊?
九幽王。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方圆想到了九幽王。
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现在他也是那样的了,那么就证明俩人算是一个‘物种’了,那个妖孽的命门,应该也在足心的。
“唉,不管怎么样,都是该回去的时候了。”
方圆晃着脑袋,幸福的叹了口气时,毛驴的锥锥轻叫声,从门外传了进来:大哥在浴室内呆了那么久,不会是淹死在浴缸内了吧?
幸亏方圆没想到毛驴会这样想,要不然踹不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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