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俗的套路来说,这是一个烂俗的苦情剧,男主求而不得,郁郁寡欢,疾疾无终,最终娶了一个不爱的女子过一生,一辈子相敬如宾,至死,终是通透,遗憾为何自己没有走出那一步。
不过对于刘伯来说,若是如此单纯的话,也不会称作犯错了......
“造化弄人,某一日,她家的生意忽然落败了,不仅如此,她的父亲还欠上一屁股的债,那间宽阔的大宅院也贱价抵了出去。她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成了位普通姑娘,其中的落差不只她接受不了,就连我,短短时间内也无法把这位身着朴素衣物的女子与先前光彩熠熠如仙女下凡的她联系在一起。”
刘伯回想起那时发生的事,既有庆幸,却也懊悔,若非如此,他这个小人物不可能有靠近她的机会,可要不靠近她,自己也不会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直到现在,都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不知何人,向我建议,既然她已不复往日光彩,为何不趁此机会托媒提亲呢?你好歹是位锦衣卫,入得是朝廷编制,每月几两银钱,虽不多,胜在稳定,养活一家几口人不是问题。再者说,对一个普通家庭,久居闺阁的女儿仅是累赘。我心想,此举虽有乘火打劫的嫌疑,但她身为女儿身,家中又有两位考取功名的兄长,长久以往,势必是要家里人遭嫌弃的。”
“我心一横,索性迈出这一步,东拼西凑了些银两,请媒人上门提亲。她的父亲倒也是位实在人,见面便拿出卖女儿的架势,精打细算颇具商人市侩。哦,我忘记了,他先前的确是位商人,不过是位失败的商人。对于唯一的一位女儿,活着可以说是比较珍贵的‘商品’来说,他要价极高,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一个无法计量的数字。但阴差阳错,我并没有拒绝,反倒是亲自登门,待偶然间见到那位姑娘后,我的魂都丢了,一颗心已不归我自己。那刻起,我立誓,无论经过怎样的努力,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都要迎娶她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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